本报北京2月15日电(记者吕贤如)国家工商局、广电总局、新闻出版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宣传管理。
目前广告市场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广告经营行为不规范、广告发布内容虚假违法等问题,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破坏了广告市场正常秩序。
通知要求,各级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、报刊广告宣传工作的领导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继续抓好宣传广告管理法规、严格执法、加大广告执法力度的基础上,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广告发布监测机构,督促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内部广告管理制度,加强广告经营资格检查,依法规范媒介的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,切实加强对医疗、药品等广告审查(出证)机构的指导。对不顾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,继续为追求本单位经济利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,要坚决依法处理。